离婚去法院申请步骤是如何的,法律怎样规定

去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提交符合条件的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
2、按照法院通知缴纳诉讼费;
3、积极参与法院调解、审理;
4、严格按照法院生效裁判,履行相关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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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如下:
1、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2、人民法院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的,予以立案受理;
3、原告交诉讼费用;
4、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5、开庭审理此案,庭前组织调解;
6、调解无效的,进行宣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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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是:
1、依法应当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2、人民法院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的,予以立案受理;
3、原告交诉讼费用;
4、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5、开庭审理此案,庭前组织调解;
6、调解无效的,进行宣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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