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分公司有权利对外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是有权对外签合同的,只要分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拥有经营许可证,并且有总公司的授权,但是如果是分公司超出总公司视为授权范围内订立合同的,该合同就应当由总公司进行追认之后才会发生效力,如果总公司不予追认,但是又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总公司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
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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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有权对外签合同。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的,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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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不是一定有效的。若总公司未授权分公司订立合同的相关权限的,则合同无效,但构成表见代理的除外。若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订立合同权利的,则合同依法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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