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生育保险需要什么材料,有什么规定

报销生育保险要带下列材料: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证明;职工的社保卡;以及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等。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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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生育保险要带下列材料: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证明;职工的社保卡;以及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等。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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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生育保险时需要有下列材料:首先是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然后是婴儿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材料;还有婴儿出生证、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等。法律依据:报销生育保险时需要有下列材料:首先是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然后是婴儿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材料;还有婴儿出生证、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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